独立请求权(Right of Independent Claim)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期限内,直接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权利。在相关的专利侵权诉讼中,独立请求权给予了专利权人更大的灵活性和选择权,可以不依赖在发明人声明书中所表明的理由来主张自己的专利权。在很多国家的专利法中,独立请求权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,需要具体根据各国法律来解释。

中国法律依据

在中国《专利法》中,独立请求权主要体现在第六十四条和第七十四条。

第六十四条规定:专利权人认为他人侵犯了其专利权,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。专利权人对专利实施行为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要求,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。

第七十四条规定:经专利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侵犯专利权的,被确认侵权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,排除影响,赔偿损失。

在中国,专利权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的规定,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,主张独立请求权,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美国法律依据

在美国专利法中,独立请求权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35 U.S. Code § 281中:

*35 U.S. Code § 281 Remedy for infringement of patent

*

A patentee shall have remedy by civil action for infringement of his patent.

这一规定确立了专利权人在专利侵权案件中主张独立请求权的权利,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专利权的合法权益。

在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中,独立请求权都是专利权人的重要权利之一,为专利权人提供了保护自己专利权的途径。专利权人可以根据各国法律规定,通过提起侵权诉讼等方式主张独立请求权,保护其专利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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馨莞

这家伙太懒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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